有关委托合同六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委托合同6篇,欢迎大家分享。
委托合同 篇1甲方:xxx
乙方:xxx
杭州育人学校(甲方)为了更好地将学校的园林绿化水平提高一个新的台阶,同意将学校所属绿地委托给李仁孝(乙方)进行养护管理。乙方须尽心依照绿地植物生长规律,承担学校绿地的树木、花灌木、绿篱、色块和草坪的灌溉、修剪、施肥和病虫害杂草防治、修补等工作,达到约定养护标准,甲方向乙方支付约定报酬。为了保障双方合法权益,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以下合同,望共同遵守。
一般条款
1.甲方将杭州育人学校绿化共_________m2委托乙方养护。(附带协助学校管理好后门旁菜园子的蔬菜或其他作物的种植。)
2.合同期限为壹年,自20xx年4月1日至20xx年3月31日。合同期满,双方可续约,但须提前一个月办妥有关手续。
3.委托方法为乙方整体承包方式。
二、绿化养护工作工作范围及要求
乙方负责甲方所属绿地的树木、花灌木、绿篱和草坪的灌溉、修剪、施肥和病虫害杂草防治、修补等工作,面积为 m2。绿化养护工作分为基本工作项目(简称基本工作)和定期工作项目(简称定期工作)两部分。基本工作是指一般地正常维护,即浇水、清理垃圾、防风防汛、补植和防人为损坏及零星病虫害防治、除杂草和修剪等;定期工作是指全面修剪整形、施肥、除杂草、松土和全面病虫害防治。
三、养护标准:
保持植物良好长势,不出现大面积枯萎等缺水现象。
施肥:平均2-3次/年,做到施肥均匀、充足、适度,保证绿化植物强壮、枝叶茂盛。
一)乔木养护管理标准
1) 生长势正常,枝叶正常,无枯枝残叶;
2) 充分考虑树木与环境的关系,依据树龄及生长势强弱进行修剪;
3) 及时剪去干枯枝叶和病枝;
4) 适时灌溉、施肥,对高龄树木进行复壮;
5) 及时补植,力求苗木、规格等与原有的接近;
6) 病虫害防治,以防为主,精心管理,早发现早处理。
二) 花灌木养护管理标准
1) 生长势正常,无枯枝残叶;
2) 造型美观,与环境协调;花灌木可适时开花,及时修剪残花败叶;
3) 根据生长及开花特性进行合理灌溉和施肥;
4) 及时防除杂草;
5) 及时补植,力求种类、规格等与原有的接近;
6) 病虫害防治,以防为主,精心管理,早发现早处理。
三) 绿篱、色块养护管理标准
1) 修剪应使轮廓清楚,线条整齐,每年整形修剪不少于2次;
2) 修剪后残留的枝叶应及时清除干净;
3) 适时灌溉和施肥、防治病虫害及杂草;花木丛中不允许有高于花木的杂草;花丛下无杂草,树盘内无严重杂草。
四) 草坪养护管理标准
1) 根据立地条件和草坪的功能进行养护管理;
2) 草坪草生长旺盛,生机勃勃,整齐雅观,无疯长现象,覆盖率达≥90%,杂草率≤5%,绿期240天以上,无明显坑洼积水,裸露地及时补植/补种;
3) 根据不同草种的特性和观赏效果、使用方向,进行定期修剪,使草坪草的高度一致,边缘整齐;
4) 草坪的留茬高度、修剪次数因草坪草种类、季节、环境等因素而定,切实遵守“1/3”原则;
5) 草坪灌溉应适时、适量,务必灌好返青水和越冬水;
6) 草坪施肥时期、施肥量应根据草坪草的生长状况而定,施肥必须均匀,颗粒型追肥应及时灌水;
7) 及时进行病虫害防治,清除杂草,一般应每月一遍,雨后杂草严重者每周一遍,草坪上不允许有开花杂草。
五)其他标准
1)清理绿化垃圾:修剪下来的树枝和杂草,当天垃圾要当天清运,不准就地焚烧。
2)防风防汛:灾前积极预防,对树木加固,灾后及时清除倒树断枝、疏通道路,清理扶植,尽快恢复原状、以免影响交通人流。
3)保护措施:保护现有绿化完整,防止人为损坏;出现人为损坏时要及时恢复。
四、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就近免费提供库房和休息室各一间及水源、电源等设施;
2) 及时向乙方支付养护管理报酬;
3) 监督检查、验收绿地养护管理质量;
4) 协助乙方维持施工秩序,尽可能提供方便。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养护管理质量标准,确保质量;负责对合同范围内绿地的主要观赏植物进行挂牌宣传,说明其品种原产地,生长特性及养护方法。
2) 养护期内属于乙方材料、技术的引起质量问题,应尽快无偿修复;
3) 应教育所属员工注意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4) 文明施工,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5) 每逢重大节日,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合理布置花坛、园林小品等,成本费用另计。
6) 及时、准确地获得应收款项。
六、 报酬数目和支付方式
1)绿化养护费按平均______元/平方米·年计算,绿化面积共___ _平方米,绿化养护承包总费用共计人民币4000元/年,季平均1000元。
2)更新、改造、非乙方责任补植按实际面积乘以单价结算。
3)逢重大节日,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合理布置花坛、园林小品等的费用由甲方按实际成本支付。
4) 签署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即人民币1000元整,以便支持乙方更好地做好准备工作;
5) 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第一笔款项3个工作日内进入养护管理工作岗位;
6) 以后每个季度最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下个季度养护管理费用1000元,但最后一季度不提前支付,须等养护管理期限满后一周内,甲方认可乙方养护质量达到约定标准,则一次性付清余款;
七、合同解除及违约责任
1) 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己方义务或因甲方其他原因造成较大返工、窝工的,应补偿乙方因此支付的相应费用;因甲方拖欠工程款造成停工、窝工,每日损失按合同总造价的0.1%由甲方补偿给乙方;
2) 乙方养护质量不符合约定标准的,乙方应自行返工,并自行承担为此支付的费用。
3)中途退约:甲乙双方无须提出任何理由,提前60天书面通知对方即可解除合同。
4)若不提前通知对方,退约方应支付另一方2个月的养护费 ……此处隐藏5612个字……有不同色调和纹理的,由于其复杂的矿物成份和其中混合的杂质,会呈现出颜色差别和斑点;(2) 木材是含有纹理和不同色调的天然材料,因此在筛选和安装中其颜色和纹理不会完全一致;(3) 光源、玻璃等易耗品的任何损坏不属于保修范围。双方同意,若发生以上任何情况均不属于质量问题,受托方不承担任何保修责任。
4) 若因非受托方原因导致无法采用各项装修、设施、设备的品牌、材料、颜色时,受托方将使用同等品质、档次的材料、颜色予以替代。
5) 因天然石材和花岗岩的硬度等原因易出现细微裂纹等情况,为保证石材自然色泽等效果,委托方同意受托方进行修复、抛光等处理。
6) 该房屋内的墙纸、软包、木饰面、墙砖、地砖等,均以实际装修结果为准。
7) 该房屋内的局部结构、管道、线路、接口、开关、插座、可视对讲、小五金等因设计优化的需要,具体安装位置将由受托方自主做适当调整,均以实际装修结果为准。
8) 受托方有权在不违反本协议的前提下,对本协议及其附件未明确规定的部位、装修标准和情况,按照受托方认为合适的方式进行装修处理,委托方认可和接受该等装修处理。
6. 委托方知悉并同意,该房屋所在楼盘的样板房仅作为商品房装修后的空间布局展示,不作为,也不得被视为,该房屋的装修装饰标准。前述的样板房内的布艺装饰、家用品、家具、灯饰用品等仅作为用品摆放指导,不包含在受托方的装修范围内。
第四条 关于该房屋的验收、交付和移交装修
1. 委托方不可撤销地委托授权上海方达物业经营公司(以下简称为方达公司)代为办理下列全部事项:(1) 代为接收受托方发出的交付该房屋通知;(2) 代为根据《预售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该房屋进行验收(下称毛坯房验收(3) 代为认可和接受该房屋的验收结果;(4) 代为接收和接受受托方交付的该房屋;(5) 代为将该房屋交给受托方进行改造和装修;(6) 代为签署上述事项所涉及的全部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交付书等;代为签收上述事项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新建住宅质量保证书、新建住宅使用说明书等。
2. 方达公司代理委托方进行验收、接收和接受该房屋后,将代理委托方保管该房屋的钥匙以及其他相关物品,并将该房屋移交受托方进行改造和装修。
第五条 装修期限、装修工程验收、装修后移交以及物业服务费用
1. 双方同意,受托方将在委托方将该房屋移交给受托方进行装修后的个月内完成该房屋的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
2. 该房屋装修完成后,受托方应当通知委托方对该房屋的装修工程进行验收和移交(下称首次通知),验收的标准为本协议及其附件规定的装修标准。如果委托方在收到首次通知后未在首次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办理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手续并且签署验收和移交确认书的,则受托方有权再通知委托方一次,以催告委托方前来办理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下称催告通知)。若委托方未在催告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前来办理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手续并签署验收和移交确认书的,视为委托方已经完成该房屋装修工程的验收和移交并且认可和接受该房屋装修工程符合本协议及其附件的规定,受托方已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第1款规定完成了该房屋的装修并将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
3. 自装修后的该房屋移交给委托方或者根据本协议约定视同移交给委托方之日的下一个月的第一日起,该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用由委托方承担和缴纳,并且该房屋装修工程的灭失和毁损的风险亦由委托方承担。委托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延长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保修期。
4. 若委托方于验收交接该房屋的装修工程过程中提出对该房屋装修工程的书面整改要求,或者如果该房屋的装修不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委托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接受该房屋的装修工程,委托方仍应当立即接受装修后的该房屋并且受托方不承担延期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违约责任。但是受托方应当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标准及时自行或通过第三方对该房屋装修工程进行整改。
第六条 特别约定
1. 委托方承诺,委托方不得因为本协议的任何争议或者本协议的签订、变更或解除而解除《预售合同》或要求向受托方退还该房屋。
2. 如果委托方尚有《预售合同》项下应付而未付的购房款,则受托方有权相应顺延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并且本条并不损害受托方根据适用法律规定和《预售合同》而享有的任何权利和救济。如果受托方根据前述规定决定顺延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则自该等顺延期间开始之日的前一日起,该房屋的物业服务费由委托方承担和缴纳,并且该房屋装修工程的灭失和毁损的风险亦由委托方承担。
3. 如本协议因《预售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或终止而终止的,委托方不得根据本协议向受托方提出任何权利要求或主张。
4. 委托方已经充分知悉和了解,该房屋所在楼盘经上海市地名管理办公室注册的标准地名为盛世豪园,推广名为盛世御珑湾,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记载的建设项目名称为盛世豪园(原市光路300号地块)二期,其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记载的工程名称为盛世豪园(原市光路300号地块)二期项目,其预售许可证记载的楼盘名称为盛世豪园,其在本协议及委托方签署的其他合同中可以称为盛世豪园二期。委托方完全接受该房屋所在楼盘的名称并且不得向受托方提出任何权利要求或主张。
5. 委托方充分知悉和理解:(1)在《预售合同》签订之前,该房屋已经满足《预售合同》规定的交付条件;(2)上海方达物业经营公司(以下简称为方达公司)已经对该房屋进行验收,根据方达公司的验收结果,该房屋符合《预售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3)在签订《预售合同》之前,受托方已经对该房屋进行装修。委托方在此完全接受、认可和同意,该房屋符合《预售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受托方将不会对此提出任何异议或权利要求。委托方完全认可和接受经该房屋根据本协议进行装修后的结果和后果。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若受托方未按照本协议第五条第1款规定的期限完成该房屋的装修并向委托方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则每逾期1日,受托方应当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0元。
2. 如遇不可抗力或非受托方的原因导致受托方无法于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前完成该房屋的装修并向委托方移交装修后的该房屋的,受托方无需对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第八条 其他
1. 因本协议产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以求解决。如协商不成的,该争议应当提交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2. 本协议自双方签订本协议并且《预售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如《预售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或终止的,本协议自动终止。本协议与《预售合同》有矛盾或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
3. 本协议一式叁份,每一方各执壹份,方达公司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委托方: 受托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