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党95周年征文-纪念建党95周年征文活动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纪念建党95周年征文活动的范文,需要的朋友欢迎借鉴!
纪念建党95周年征文活动(1)
各镇、开发区(街道)、县级机关各部门和直属各单位:
2016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为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讴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奋斗历程,追寻革命先辈的光辉足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县委宣传部、县委老干部局、县直机关工委、县史志办、县教育局、县文联、嘉兴日报社嘉善分社决定联合开展“党在我心中”纪念建党95周年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本次征文活动的主题为“党在我心中”。以颂扬建党95年来的光辉历程、抒发爱党爱国的真情实感为主要内容。旨在用优秀的作品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激发人们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的热情,为推动“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增添正能量。
二、征文对象
全县广大史学、文学爱好者。
三、活动安排
(一)征稿时间:2016年3月1日开始,至5月30日结束(以作品提交时间为准)。
(二)评审时间:6月开始,至6月底结束。
(三)刊登时间:从4月起,《嘉兴日报•嘉善版》选登部分参赛作品;评奖结束后,县史志办《嘉善史志》和县文联《柳洲》文艺期刊将刊登部分获奖作品。
四、参赛要求
本次征文体裁分纪实类作品和文艺类作品两种。
(一)纪实类作品。包括报告文学、特写、通讯等,字数要求2000字以上。内容要客观、真实、详实,表述事件的过程清晰、无误,史实清楚、准确。如时间、地点、人物、数据等具体内容记述避免差错。作品要有较高的史料价值、历史借鉴意义。
(二)文艺类作品。包括现代诗歌和散文。现代诗歌要求20行以上(朗诵诗最佳),散文要求1000字以上。作品内容积极向上,主题突出,文字生动,感情真挚,艺术感染力强,富有鲜明的时代色彩和文学性。
五、评审工作
(一)评审工作由活动主办方负责,届时将邀请有关方面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小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作品的思想性和艺术性进行评选。
(二)本次活动设纪实类作品、文艺类作品两个奖项组,每组各设:一等奖2名,奖金1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800元;三等奖5名,奖金500元;优秀奖若干,奖金200元。
六、其他事项
(一)所有参赛作品必须由作者本人创作,发现有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参赛资格,如涉及著作权、版权或名誉权纠纷等法律事宜,均由作者本人负责,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凡向本次大赛投稿并获奖的作者,均视为同意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享有使用权(包括用于出版物、存档、征文活动宣传、公益宣传等),不另付稿酬。
(二)主办单位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七、征稿方式
应征作品以电子邮件方式,于5月30日前报送嘉善县史志办,在文末署上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邮政编码、联系电话。邮件主题注明:“建党95周年征文”字样。电子邮箱:xx,联系人:俞xx,联系电话:xx
纪念建党95周年征文活动(2)
一、征文主题
以“说说我身边的好党员”为主题,反映全市广大党员在坚定理想信念、政治方向,在遵守党章党规、法律法规,在爱岗敬业、履职尽责,在服务群众、服务发展,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尊老爱幼、扶危济困,在遵守社会公德、传承家庭美德,传播正能量过程中涌现出的好党员、好事迹。
二、征文要求
投稿文章要紧扣征文主题,导向正确,围绕身边人,写好身边事;内容真实,防止主观夸大,要经得起时间考验;宣传好党员身上的好精神、好品格、好作风,用 “小事情”传播“正能量”。文章题目自拟、体裁不限,条理清晰、结构严谨,文笔流畅、语言朴实,控制在2000字左右。
三、征文时间
从2016年4月20日开始,至6月10日结束。
四、评选表彰
自下而上,层层评选,严格把关,择优选送。县区选送稿件不少于10篇,市直部门单位选送稿件不少于1篇。市上评选表彰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 20名,鼓励奖若干名;推荐一批高质量稿件,在中省市媒体刊登;择优选取先进典型人物作为题材,拍摄微电影或微视频。
五、组织实施
“说说我身边的好党员”征文活动,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榆林日报社联合举办,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委宣传部评选,榆林日报社择优刊登。县区选送稿件要签署基层支部和县区委组织部意见,部门单位选送稿件要签署基层支部和党组(党委)意见;稿件采用Word格式编辑,页面A4纸格式,正文四号宋体;文尾标注作者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由县区、部门单位统一报送市委组织部。电子邮件发送xx,纸质稿件寄市委组织部(市委办公楼322 室)。联系电话:xx